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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大学生射击锦标赛规程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7-16 次 | 人气:730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7年7月4日至7日在江西省南昌湾里射击中心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个人及团体
  (一)气步枪60发;
  (二)气手枪60发;
  (三)50米卧射(个人)
  (四)气步枪冲刺射击(个人表演赛)
  (五)气手枪冲刺射击(个人表演赛)
  女子个人及团体
  (一)气步枪40发;
  (二)气手枪40发;
  (三)50米卧射(个人)
  (四)气步枪冲刺射击(个人表演赛)
  (五)气手枪冲刺射击(个人表演赛)
  三、参赛办法
  (一)全国各普通高等院校(不含军事院校)均可组队参赛,各队设领队1人,教练1-2人;
  (二)各队每项目限报4人,各项目团体赛由3人组成,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三)分甲、乙组参赛(卧射和冲刺射击项目除外)
  甲组:凡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的大学生运动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均为大学生甲组运动员:
  1. 入大学前属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
  2. 符合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暂行规定,经考生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被正式录取的在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含预科)、研究生。
  3. 2017年1月以前在中国射击协会注册的一级(含一级)以下运动员。
  乙组:凡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的大学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中属下列情况的运动员均为乙组运动员:
  1. 入大学前属非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
  2. 无论是否已在中国射击协会注册,已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的学生运动员;
  3. 允许甲组运动员到乙组参赛,但不得兼打甲组比赛项目;不允许乙组运动员到甲组参赛。
  四、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射击协会审定的最新《射击规则》和国际射联修订的补充条款;
  (二)各项目个人赛、团体赛同时进行,按照新规则进行决赛;
  (三)比赛中运动员记分射脱靶,应立即向裁判员报告,不报告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及所取得的成绩。
  五、竞赛场地、器材
  (一)枪支、子弹、服装自备;
  (二)枪支、子弹运输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竞赛场地及器材由承办单位准备。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项目团体赛不足两队不录取名次,两队以上,6队(含6队)以下递减1队录取,各项目个人赛不足3人不录取名次,3人以上8人(含8人)以下递减1人录取;
  (二)分别设甲、乙组团体总分奖、气步枪、气手枪团体奖,分别评定个人和团体名次,并计入各组的团体总分;
  (三)个人赛录取前8名,得分为9、7、6、5、4、3、2、1;
  (四)团体赛录取前6名,得分为7、5、4、3、2、1;
  (五)团体总分名次按个人得分和各队得分累计,总分高者列前,若积分相等按金、银、铜牌多少排列,如还相同名次并列;
  (六)团体总分前三名和气步枪、气手枪团体前三名发奖杯;
  (七)个人赛前三名授予金、银、铜牌和证书,第四至八名发证书;
  (八)本次冲刺射击项目为个人表演赛,计名次,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
  (九)对尚没有纪录的项目将继续设立纪录。
  1. 甲组各项目纪录;
  2. 乙组各项目纪录;
  3. 冲刺射击项目纪录;
  4. 对破纪录的运动员(队)发证书。
  七、参赛资格及申诉
  (一)为端正赛风,体现、突出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育人”的宗旨,充分展示“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精神,各参赛校应严格、认真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行为。
  (二)经资格审查后,出现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不得改报他人。处罚结果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核实审批后,将向所有会员单位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凡对参赛队、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须于赛前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2000元申诉费,经仲裁委员会核实无误后申诉费如数退还,反之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四)未报名运动员不得参赛,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报到时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保险单供审查。
  (六)对竞赛成绩的申诉必须在正式成绩公布后20分钟内提出,过时不予受理。
  八、经费
  各代表队经费自理,具体收费标准于赛前由承办单位通知。
  九、仲裁委员及裁判员
  (一)竞赛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总裁判长、成统裁判长、地线裁判长必须由国家级以上裁判担任,并由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三)其他裁判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注册:(按照教育部学生体协要求)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以运动员所在学校为单位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中进行网上注册。
  (二)参赛运动员所在学校的学校管理员需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进行运动员和教练员网上注册和报名。参赛运动员在完成网上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的“系统使用者必看”和“IE浏览器调整”中的先关规定。
  注册时,需按要求填写教练员信息、运动员信息、上传参赛运动员本人的学生证(电子版)、第二代身份证件(电子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及队伍的全家福照片(照片需根据网站要求调整尺寸大小)等有关材料。注册工作联系人:孙变丽,联系电话:010-66093753、66093749。
  十一、报名
  (一)各参赛学校必须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运动员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成功者方有资格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在完成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者必看”中的相关规定)。并请各参赛单位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参赛学校报名表发送至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击部邮箱:shejibushooting@sina.com,承办单位邮箱:ncjx204@sina.com和射击分会邮箱:wangwen@tsinghua.edu.cn。
  (二)不接受逾期报名。一经报名组别、项目、运动员姓名不得更改。
  十二、办理保险
  参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每人保额在20万元以上,报到时须交验保险单据复印件,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赛。
  十三、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解释
  十四、竞赛日程及有关事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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