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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关于国家步手枪射击队选调见习教练员的函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6-01 次 | 人气:4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训处:

  为完成好2023年世锦赛、亚运会、亚锦赛和2024年奥运会的备战和参赛任务,提高射击项目基层教练员的业务能力,帮助省(市、区)培养射击项目骨干人才力量,促进射击项目教练员队伍后备人才培养,经研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决定选调部分见习教练员进入国家步手枪射击队。具体事宜如下:

  一、时间

  每期在队时长为3个月,具体起止时间根据国家队备战安排确定。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职业精神和较高的执教水平。

  (二)省(市、区)基层教练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职称不限)。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国家队集训要求。

  (四)热爱射击运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领导,组织纪律观念强。

  (五)在以往执教经历中,未出现过违法、严重违纪事件。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所在班组教练的训练等工作。

  (二)积极参加队内组织的业务研讨和学习活动。

  (三)完成队委会交办的工作。

  四、选调原则与程序

  (一)选调原则

  通过全国范围公开选用的方式,在坚持按绩选人、平等竞争原则的基础上选用德才兼备的基层教练员。

  为促进我国射击事业高水平可持续发展,加强教练员队伍梯队建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年轻教练员。

  (二)选调名额

  由国家队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三)选调程序

  1.各省级训练单位推荐符合资格的教练员进行报名。

  2.详细填写《选调射击项目基层教练员报名表》,并加盖省级训练单位和教练员所在单位公章。

  3.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和电子版报名表于6月18日前发至射击部邮箱(shejibushooting@sina.com)。

  五、相关事项

  (一)选调的见习教练员不享受训练津贴。自选调之日起,在队期间食宿费及随队转场交通费由国家队负责,其它费用自理。

  (二)选调的见习教练员在国家队执教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射击队管理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报到日期、地点由国家队另行通知。

  (四)选调期满后,由国家队对选调见习教练员出具考核评分和意见。

  特此函达。

  

  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23年6月1日

责任编辑:张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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